(圖片引用自網路)

縮胸手術縮乳手術介紹

 縮胸手術縮乳手術治療對象:
豐滿的胸部若是發育過度,導致胸部過大或胸部下垂問題,反而變成身體的負擔,胸部過大或胸部下垂不只是外型不佳,時間久了也容易導致肩頸或背部痠痛,更有不少胸部過大的女性,因為害怕因胸部過大受到矚目,長時間駝背造成姿勢不良。

縮胸手術縮乳手術切口式的縮胸手術縮乳手術,適合胸部過大且胸部下垂的患者,許多女性因胸部過大導致胸部下垂超出乳房下緣,便可藉由縮胸手術縮乳手術達到縮胸與提胸的效果。

縮胸手術縮乳手術方式:
針對胸部過大並胸部下垂的患者,元和雅醫美整形團隊建議透過切口式縮胸手術縮乳手術進行,只要切除部分皮膚與乳房組織,便能在保留乳房的同時得到堅挺且大小適中的胸型。

目前常見的切口式縮胸手術縮乳手術有三種:

1.    倒T切口縮胸手術縮乳手術:藉由切除多餘的乳房組織與皮膚,並重新安置乳頭在適當位置。手術時會於乳暈下開切口,依照患者需求與情況切除乳房組織,一般適用於須切除較多乳房組織、或是乳房皮膚極度鬆弛的患者,由於這類患者一般胸部下垂的問題也蠻嚴重,可藉由縮胸手術縮乳手術一併提胸,縮胸手術縮乳手術後可能會在乳房下緣留有「倒T字」形疤痕,相對地疤痕長度較長。

2.    乳暈環狀切口縮胸手術縮乳手術:對於胸部過大與胸部下垂程度中度者,可在專業醫師評估後,進行乳暈環狀切口縮胸手術縮乳手術,手術時於乳暈周圍下刀,將胸部部分乳腺與皮膚切除,縮小程度較「倒T字」手術少,術後傷口會在乳暈四周術前務必由專業醫師評估是否適合,以避免縮胸縮乳術後胸型不自然或乳暈擴大的後遺症。

3.    垂直短切口縮胸手術縮乳手術:除了倒T切口縮胸手術縮乳手術,垂直短切口縮胸手術縮乳手術也可改善嚴重胸部過大與胸部下垂問題,不過手術較為複雜,花較多時間調整乳頭與乳暈位置,不過縮胸縮乳手術後疤痕較短,符合許多患者不希望留下明顯疤痕的期待,也適用於多數患者胸部過大與胸部下垂的情形,縮胸縮乳術後胸型也較尖挺美觀。

整形外科醫師

楊振 醫師

全台前50號整外醫師 中華民國整形外科專科醫師(整專醫字第34號)

現職:
• 元和雅醫美診所外科醫師
• 奇美醫學中心整形外科顧問
• 行政院衛生署台南醫院整形外科特約醫師

學歷:
• 國防醫學院畢

經歷:
• 民國70至73年 擔任台北長庚整形外科醫師
• 民國73至76年 海軍醫院整形外科主任
• 民國76至97年 奇美醫院整形外科主任
• 公保中心整形外科主任
• 中華民國整形外科醫學會會員暨專科醫師

專長:
縮乳、提乳、平胸、男性女乳、拉皮手術、老化性眼皮、眼袋、失敗手術重修


縮胸手術縮乳手術流程:
Step 1:元和雅醫美整形團隊專業諮詢
在縮胸手術縮乳手術前由專業醫師提供諮詢,並告知縮胸手術縮乳手術相關事宜,包括事前準備、手術需知及術後照護,若對縮胸手術縮乳手術想要有更進一步的了解,可直接詢問專業醫師,對於縮胸手術縮乳手術有更明確的瞭解。

Step 2:術前抽血檢驗
由專業醫師評估適合接受縮胸手術縮乳手術後,需更進一步評估患者身體狀況是否適合接受手術,會安排至元和雅提供的合格優良檢驗所抽血進行檢驗。

Step 3 :量身畫線
依照專業醫師事前評估較適合的縮胸手術縮乳手術,於手術部位量身畫註,作為手術過程中的依據,提供醫師準確參考,確保縮胸手術縮乳手術成果。

Step 4:麻醉
元和雅醫美整形團隊使用高階麻醉設備,改善傳統麻醉所帶來的不適,並為患者量身訂做麻醉療程。

Step 5:進行縮胸手術縮乳手術
依照術前溝通與醫師評估的方式,進行縮胸手術縮乳手術,透過乳房切口移除胸部多餘的脂肪、乳腺及皮膚,手術過程可順帶調整乳暈大小與乳頭位置,最後縫合切口。

 

縮胸手術縮乳手術術後注意事項:
1.    接受切口式縮胸手術縮乳手術後,建議於縮胸縮乳手術後休息三至五天以利傷口恢復,並避免碰觸生水、保持乾燥以防傷口發炎感染。。
2.    術後依照醫囑服用專業醫師所開立的口服藥物與外用藥物。
3.    縮胸手術縮乳手術後穿著束胸或塑身衣以利定型,並藉由束胸加壓避免持續性出血。
4.    飲食上暫時避開刺激性食物並暫時戒菸,維持正常作息以利傷口修復。
5.    縮胸手術縮乳手術後一個月避免提重物,以避免影響傷口癒合。

 

 

*提醒您:「任何手術或療程都有醫療風險,本文案例內容僅供參考,並非每個人皆適合,請您親自與醫師當面進行評估診斷後再進行療程。」

*本文案例內容為個人親身體驗分享,案例圖文僅代表該當事人治療成效,任何手術或療程皆有其醫療風險,本文僅供讀者了解相關醫療知識與療程進行所需相關衛生教育,並非每個人皆適合,請您親自與醫師當面進行評估診斷後再決定進行療程與否。本文所有術前術後照皆做為輔助醫師協助病患了解療程衛教之用。

更多資訊問答,請搜尋 元和雅醫美診所LINE@ ID→「@99young」

 

 

arrow
arrow

    女王波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